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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2-11
曾梦想仗剑走天涯
又一个春天要悄悄地来了。
广州的空气中已充满了春天将来时那种微潮的气味,穿一件棉布的单衣便可以从早出游至深夜。年轻的女孩子开始露出白生生的大腿,站在北京路街头一眼望去,煞是好看。
上海午后的阳光也开始有了几分慵懒的味道。虽然温度远比广州要低,但并不觉得冷。街头打扮精致的女子,虽不至要将大腿露出来,但薄薄的黑色丝袜,也未尝不是一道风景。
即便是在年三十那天最高气温还在零下数度,北风三到四级的北京,在我离开时,也有着和煦的阳光。湖里的冰也该开始融化了罢,也不过是一个月的时间,单薄的柳树便会悄悄长出淡得几不可辨的绿芽了。
短短十天,游了六七座城,看过了大江南北初春的风景,真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情。
旅途其实是辛苦的,奔波至今,肠胃都开始有了不良反应,低血糖也不时跳出来助兴。
但依旧还是快乐。比起这快乐来,劳累又算得了什么。
无论走到哪里,睡眠总是很好,倒在枕头上一分钟内便可进入酣睡。
有时夜半也会突然醒来,睁着两眼茫然地看一阵黑暗。要很努力地才能想起我在哪里,身边是谁。
但想起来之后便会莫名其妙地觉得兴奋,有那么几秒思绪异常清晰的光景,然后翻个身倒头又睡。
睡得如同毫无心事的孩童。
虽然美梦越来越少,但也并不觉得有什么。
也许只是因为醒来之后的世界更让我满意。
甚至开始觉得噩梦比美梦更好。因为美梦醒时只会觉得怅然,但噩梦醒来便会觉得欣慰。
幸好那只是梦,幸好我仍在这里,幸好我要的一切还在身边。
幸运,很好。
我要的一切又是什么。
两年前的那个冬天,有人这样问过我。
我说,爱,还有自由。
其实更早以前有另一个人也问过我这个问题。
当时我们也许是刚从K歌出来,也许坐在消夜档喝啤酒。
具体的场景已记不清,只记住我当时的回答。
28岁有自己的公司,35岁上福布斯中国榜,40岁上时代封面,45岁退休后去欧洲买支球队玩。
好啊,他回答,到时我也买一支,我们合作打假球。
那好象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。
然后大概过了两年,他说,他想结婚了,等着我送红包给他交首付呢。
我说,好啊。
他要娶的那个女孩子,是我的初中同学,是他的初中同学,我们三个都是初中的同学。
看着他们好,虽然希望他们一直能好下去,但那时总觉得年轻时的爱情走不长远。
可是一路磕磕绊绊居然还是走下来了。
女孩子工作后进了银行,样貌甜美,性格平和,这样的女子,要嫁一个很好的人家,应该也是不难的吧。
而他,家里曾经很有钱,但后来还是败落了。本以为可以把失去的都找回来,但渐渐也开始不再梦想福布斯时代封面或者欧洲球会。后来只想买一套房子以满足女方家人的要求,却也开始觉得这个要求有点难。
而我,傻乎乎地,暗自嘲笑他的不作为。一套房子能有多难?
如果他当时结婚,送他首期也不是不可以的吧。
去年年底他结的婚,我刚好赶上婚礼。
没有买房子,在他家附近租了一个两房一厅的做婚房。婚车用的是他朋友的车,一部丰田。
没有在大酒店摆酒,在一家食肆摆的,但是菜很好吃。
也没有心思嘲笑他,因为我比他还穷。
送了他个六百块的红包,他随便抓了一个别人送的红包给我当还礼。他说,我们之间无所谓啦。
不过我显然运气不错,那个还礼的红包里有三百块呢。
我竟跑去做兄弟,从早跟到晚。席间不停地被他抓去挡酒,但婚宴的菜又很好吃,我一边被迫喝酒,一边痛心疾首。到后来,一找到机会就溜回座位上,抓起筷子猛吃。婚宴开始散场,宾客瞬间走掉大半。整个大厅只剩我埋头猛吃,十分醒目。
婚宴的菜理应都是很难吃的,婚宴不应该在这么好吃的食肆摆酒的,简直是要我出洋相。
冬天来时,找到一个人,躲在海边的小屋里,在雪下相爱。春暖花开时,便一起去闯荡江湖。
这一直是我很喜欢的一句话。
前年冬天时,找到一个人,虽然没有下雪,但是相爱了。
以为和预想中一样,春暖花开时,便一起闯荡江湖。
只是没想到,春暖花开时,我们还躲在小屋里。
秋天来了,仍是如此;冬天过去了,还是如此。
然后又是一个春天了。
这个春天,也许真的可以去闯荡江湖吧,但也许也闯荡不成。
但闯荡不闯荡得成又有什么关系。
也许江湖其实一直就在身边吧。
况且,下一个春天总是在那里的。
其实上不上福布斯又有什么关系,也许我们要的其实从未失去过。
还有,其实,无论是不是在旅途中,我都是那样地能睡。
睡得如同毫无心事的孩童。
婚宴的菜理应都是很难吃的,婚宴不应该在这么好吃的食肆摆酒的,简直是要我出洋相。
但是,虽然很多事情和预想中都不一样,重要的是那一天是他们两个的婚礼。
原来这世上真的有相爱的人可以最后走到一起。
只凭这一点,我便可以一直祝福这世界,祝福它直到我死去的那一天。
我说我要爱,要自由。
爱重要还是自由重要呢?
自由重要一点。
我也是爱和自由,但是我把爱放在前面,这样我就可以成全你的自由。
这样子,我们便可以一起拥有爱与自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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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
我之前没什么时间,就是粗略地看了《两世花》。散文也是散着来看。我发现,你喜欢写实,这样下来速度会很慢,慢着慢着,就把读者拉进去了,功力就是这样显示的。
祝新书大卖。
车子翻倒的那一刻,阿珍以为自己完了。
看着那只大吨位的犀牛向着汽车冲过来,全车人都惊叫起来,那一刻阿珍的脑海竟是一片空白。她唯一会做的就是紧紧掐着身边陈宝的手臂,心中喃喃地念着“圣母玛利亚”。
车翻倒后好一阵子,阿珍才发现自己奇迹般地竟没有死。车中其他人看来也并没有多大伤亡,有些人正在把门打开,从四轮朝天的汽车里逃出去。从车窗看去,远处是那只犀牛得意洋洋的背影,一路走一路摆着尾巴。
这次事故本不该发生的,在这样的野生动物保护区里,大多数野生动物已习惯了穿梭来往的游览观光车。可偏偏这次坐的车是旅行社临时找来的车,漆成很耀眼的红色,因此,便出事了。
车里的人都爬出了车,坐在车外的草地上喘气。过了一会儿,在导游的指挥下,大家一起把四轮朝天的车推了过来,变成了侧部朝天,可要想推回原来的样子,却是做不到了。
“你,你们不会用点力吗,这么点力,一部小轿车都推不动。”导游喘着气,大声说道。
“没看见我们在用力吗?十几个人,坐着这破车跑了这么久,还翻了车,哪来的力气?何况还有一半是女人和小孩。”游客中的一个男人想是恨透了这个三流旅行社,没好气地顶撞着。
“算了,不要再推了,反正也翻不过去了。”
“那怎么办?”
“有没有乘客有手机,我们可以打电话叫台车来。”
......
“怎么?没人有吗”
......
“那....算了!”
“车上总该有无线电吧?”
“....没有。你也知道,这车是临时找来的。”导游一脸的九监九介。
“那怎么办?在这儿等死吗?”
“我们可以步行到前面有人住的据点去。不很远,两个小时就到了。”
没有别的办法,乘客只好拿起东西,跟着导游走了。很少有机会在自然保护区里漫步,游客们都张大眼睛,欣赏着这草原上的一切:湛蓝的天下是莽莽无际的原野,无休无止。大地以她最动人的曲线,展示在众人面前。远方有什么低了下去又抬了起来,仔细一看,竟是长颈鹿的头。
阿珍也如其他游客一样,欣赏着周围的一切,手,挽在陈宝的臂弯里。阿珍是个孤儿,自小便在修道院里长大,自然信的是天主教。她做陈宝的女朋友已快有六年了,陈宝对她很好,他家里人也对阿珍不错,这次旅游回去,他们便打算成婚。
一大群游客,在这不见人烟的百兽之地有说有笑地走着,不时停下来拍两张照,如身处世外桃源一般。谁也没有想到,从草原深处,竟走出来一头狮子。
年纪小的时候总相象自己能轰轰烈烈
到头来却发现自己真正想要的不过是再简单不过的东西